聖經「戒殺持齋」的證明(二)
經文:
創世紀第九章三至四節
上帝對挪亞和他的兒子說:
凡活著的動物,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,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如同蔬菜一樣;
惟獨肉帶著血,你們不可吃。
心得:
很多人說我們為什麼不能吃肉呢? 上帝明明就允許我們世人吃肉啊!吃肉是被 上帝允許的。
是的,我們是可以吃肉的,但如果你是屬靈的人,就不應該也不可以吃肉。
世上分有兩種人:屬世的人和屬靈的人。這兩種人的差別就在對於 上帝所說的話是否領會並且予以實踐在日常生活之中。
屬世的人,對於 上帝的話聽是聽到了,他只聽到「凡活著的動物,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,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如同蔬菜一樣」這句話,卻未用心體會 上帝講的另一半的話「惟獨肉帶著血,你們不可吃」,所以他們找盡上半句理由,可以吃肉。
反觀屬靈的人,對於上帝講的另一半的話「惟獨肉帶著血,你們不可吃」能用心地去領會.參透並予以實踐。
屬靈的人,上帝固然疼愛他們,要賜很多福給他們;但對於屬世的人, 上帝也是愛他們的,並不遺棄他們。
屬靈的人,一心一意謹守遵行 上帝的誡命「戒殺持齋」,所以他們在世的日子,不但得享平安,在靈性上也聖靈充滿,最後得到永生;屬世的人,不懂得 上帝給世人定下的第一條誡命「戒殺持齋」,而未能謹守遵行, 上帝也要養活他們,允許他們吃肉,讓他們也能存活在這個世上,並寄望他們能早日醒悟,明白真理並遵守誡命。
試想,世上有哪一種肉不帶著血呢?殺了動物牲畜,割下牠們的肉,用清水再怎麼洗,表面上沒有痕跡,好像肉不帶著血了,實際上肉裡諸多細小微血管內仍充滿著血,洗是洗不乾淨的。
眾所皆知,一般的基督徒是不吃血糕之類的,他們認為動物牲畜要吃前要先「放血」,因為血是不能吃的,把血放掉而吃肉猶如「掩耳盜鈴」行徑而已。
屬靈的人和屬世的人,最後各有他們的歸宿,屬靈的人,他們在世的日子,明白 上帝的真理,遵行 上帝的誡命,所以最後回到 上帝的國度;屬世的人,他們在世的日子,不明白 上帝的真理亦不遵行 上帝的誡命,所以最後回到應該去的國度。
每個人都有選擇自由及其意志,我們若寄望最後能回到屬靈的地方,也就是 上帝的國,我們就當做個屬靈的人;對於屬世的人,我們當以更寬廣更包容更慈悲的心祝福他們,能早日明白真理,能早日地醒悟並謹守遵行 上帝給世人定下的第一條誡命「戒殺持齋」。
全世界有19%的天主基督教徒,約莫十三億人口,如能早日地醒悟並謹守遵行 「戒殺持齋」,相信對於地球暖化危機,是一大福音,暖化問題必能迎刃而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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