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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賢菩薩十大願行之六請轉法輪


 


我悉以身口意業,種種方便,殷勤勸請,轉妙法輪,無有窮盡


 


法輪常轉就是弘法利生,輪代表圓滿,佛所說的一切法都是究竟圓滿的,輪是個圓,有圓心,也有圓周,輪子轉動的中心在圓心,中心一點永遠不動,而卻能產生轉動的力量。


 


真空而能妙有,佛所說的一切法真空妙有,妙有即是真空,真空即是妙有,故空有不二,性相一如也。


 


所以代表佛所說的一切法,而輪一定要動,也就是佛法一定要去弘揚,否則眾生得不到利益,為眾所周知說法就是法輪在推動。


法輪常轉,才能教導眾生破迷開悟,離苦得樂,所以發心從事弘法利生的事業,是無比偉大的事業,是故十五條佛規,及六條聖愿中皆有重聖輕凡之愿行。


 


蓋法輪之所以不能常轉,皆因重凡輕聖故,所以白陽修士之存心一定要以眾生利益為主,而其行事也一定要以考慮大體為重,才能真正做到重聖輕凡。


 


修道人必須放下一切自我的執著,恢復本來純淨的天心,去幫助眾生,成就眾生,走上超凡入聖,心性解脫之路,這才是做到重聖輕凡,而使法輪常轉,不斷的去弘法利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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